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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湘谭工伤保险费率

工伤保险:根据行业风险程度,确定单位基准费率,基准费率控制在0.5%~2%之间,并根据有关情况定期调整,职工个人不缴费。生育保险:单位缴费费率为0.8%,职工个人不缴费。

我国将行业分为三类,分别实行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。

失业保险:单位按缴费基数5%进行缴纳,个人按基数0.5%进行缴纳。工伤保险:一般个人不缴费。有单位进行缴费。其中,根据单位性质不同,扣缴的比例也会有所不同。

法律主观:2020年湖南省的每个市的社保缴费基数会有所不同。

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为,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.2%、0.4%、0.7%、0.9%、1%、3%、6%、9%左右。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。

在湖南,农民工工伤后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吗?

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,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,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,有权向第三人追偿。

法律分析:申请先行支付的条件包括两种情形:一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,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,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,有权向第三人追偿。

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,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。

工伤保险基金不会先行支付的,只有用人单位先行支付的问题,如果单位不给钱,尽早找律师解决此事。

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。用人单位不支付的,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。用人单位不偿还的,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。

诉讼后经人民法院执行,无法执行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,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。

湖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

湖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如下:第一条、根据国务院《工伤保险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和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如下:范围:本规定规定了工伤保险的缴纳,工伤的登记、认定、治疗、康复与辅助器配置业务管理,经办工伤业务程序。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伤保险管理。

引用标准:适用《工伤保险条例》和《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(修订)》。职责:(1)员工的职责:若发生工伤事故,受伤员工或在场员工应立即报告分厂领导,尽量不要破坏事故现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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